2019年9月4日至11日,生態(tài)環(huán)境部會同“無廢城市”建設試點部際協調小組各成員單位,組織咨詢專家委員會專家在北京召開系列會議,逐一對“11+5”個試點城市和地區(qū)“無廢城市”建設試點實施方案進行了評審。
評審結果:評審專家組一致同意“11+5”個試點城市及地區(qū)實施方案通過評審。
會議要點:
劃重點:各試點城市和地區(qū)實施方案特色鮮明,重點突出,技術路線正確,試點目標合理。
回顧“11+5”:廣東省深圳市、內蒙古自治區(qū)包頭市、安徽省銅陵市、山東省威海市、重慶市(主城區(qū))、浙江省紹興市、海南省三亞市、河南省許昌市、江蘇省徐州市、遼寧省盤錦市、青海省西寧市;
河北雄安新區(qū)(新區(qū)代表)、北京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開發(fā)區(qū)代表)、中新天津生態(tài)城(國際合作代表)、福建省光澤縣(縣級代表)、江西省瑞金市(縣級市代表)。
本文來梳理一下,“無廢城市”試點進展。
關于“無廢城市”試點,國務院辦公廳印發(fā)的《“無廢城市”建設試點工作方案》提出的目標是:
到2020年,系統(tǒng)構建“無廢城市”建設指標體系,探索建立“無廢城市”建設綜合管理制度和技術體系。
提出的試點范圍:在全國范圍內選擇10個左右有條件、有基礎、規(guī)模適當的城市。
實施步驟:確定試點城市→制定實施方案→組織開展試點→開展評估總結
(也就是說,按照這個進度,“無廢城市”試點已經一只腳邁入了“組織開展試點”階段。)
生態(tài)環(huán)境部2019年3月例行新聞發(fā)布會,針對“無廢城市”的問題,相關負責人回應稱:“我部第一時間抓緊組織推動落實,目前在這一兩個月的時間里,我們做了四件事,一是啟動部級協調小組和專家委員會,會同18個部門和單位共同推動。二是抓緊制定“無廢城市”建設試點方案實施方案編制指南。三是研究無廢城市的建設指標體系。四是啟動試點城市的篩選工作。”
生態(tài)環(huán)境部4月例行新聞發(fā)布會,相關負責人明確已經會同有關部門篩選確定了“11+5”的試點陣容。并且,此次發(fā)布會還透露了印發(fā)《“無廢城市”建設試點實施方案編制指南》和《“無廢城市”建設指標體系(試行)》的消息。
沒錯了,這就是試點城市實施方案制定的依據。
生態(tài)環(huán)境部發(fā)布關于印發(fā)《“無廢城市”建設試點實施方案編制指南》和《“無廢城市”建設指標體系(試行)》的函時明確,以此為參照,結合實際抓緊編制實施方案。
有關于前述提到的【咨詢專家委員會委員以及其他技術專家組建國家技術幫扶工作組】,也有必要提一下。
6月,幫扶組前往威海調研,并召開“無廢城市”建設試點工作實施方案編制研討會,介紹了一些相關背景和情況,與中國循環(huán)經濟協會、威海市生態(tài)環(huán)境局等就《威海市“無廢城市”建設試點工作實施方案》(草稿)進行了深入交流。
7月,幫扶組前往盤錦市,就“無廢城市”建設進行深入座談交流,實地考察企業(yè)進行調研,查看垃圾分類情況,從技術路線、產業(yè)發(fā)展、政策制定、運行機制體制等方面,提出了可操作性強的指導意見,進一步完善了“無廢城市”建設實施方案。
同月,三亞市召開“無廢城市”建設試點工作實施方案編制研討會,幫扶組就方案編制問題進行研討,聽取專家指導意見,以修改完善三亞市“無廢城市”建設試點實施方案。此外,幫扶組還實地考察了三亞市垃圾處理場、三亞市生活垃圾焚燒發(fā)電廠、三亞市餐廚廢棄物處理廠等地。
......
類似的情況還有很多,生態(tài)環(huán)境部組織7個技術幫扶組,分別對“11+5”個試點城市進行幫扶。而我們非常期待,“11+5”試點城市將呈現怎樣的“無廢城市”建設實施方案,對當地以及周邊地區(qū),或者經濟圈又會帶來什么樣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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