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標條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財政部18號令)》、《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國務院658號令)》、財庫[2015]135號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普洱市普平工程招標有限責任公司受采購人瀾滄拉祜族自治縣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的委托,現對瀾滄縣生活垃圾處理工程特許經營權項目(以下簡稱:本項目)進行公開招標。特歡迎有實力的潛在供應商參與本項目投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名稱:瀾滄縣生活垃圾處理工程特許經營權項目。
2.2 采購人:瀾滄拉祜族自治縣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
2.3 項目編號:LCPPCG-2018-001。
2.4 項目建設地點:瀾滄縣富本工業(yè)園區(qū)內。
2.5 招標項目簡介:
本項目建設由社會投資人全額出資,項目投資金額、處理工藝和處理能力在社會投資人取得特許經營權后,在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中確定。根據項目特點,將瀾滄縣生活垃圾處理工程特許經營權項目進行整體打包,引進社會資本方合作,特許經營方式采用建設--運營--移交方式運作。
整個特許經營期內,被授權人承擔融資、建設,提供垃圾處理服務并負責項目的運營、管理及維護,被授權人承擔費用、責任和風險。
在特許經營限內,被授權人及其他政府相關部門對被授權人的垃圾處理量進行核查,作為政府支付垃圾處理補助服務費的依據。
2.6 采購預算價及采購內容:本項目建設總投資在后期可行性研究報告中確定,項目建設完成后,政府給予特許經營者垃圾處理補助不高于90元/噸。本項目以公開招標的采購方式確定特許經營者,特許經營者作為項目實施主體,按要求成立項目公司,并對項目進行投資建設、運營、移交。
2.7 服務期限:本項目建設工期2年,特許經營期限為自項目驗收合格之日起30年。特許經營期屆滿后,被授權人應按照《特許經營權協議》的約定,將本項目資產無償、無債務移交給政府指定的機構。
2.8 履約保證金:中標人在簽訂《特許經營協議》前2日內須向采購人提交履約擔保,本項目履約擔保金額為人民幣壹仟萬圓整(¥10,000,000.00元)。
3.供應商資格要求
3.1 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的條件,還必須同時滿足以下要求:
(1)必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的企業(yè)法人,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營業(yè)執(zhí)照,沒有處于被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等不良狀態(tài),具有本采購項目的經營許可。
(2)具有良好的財務狀況,未處于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或其他不良狀態(tài)。
(3)具有滿足本項目經營必需的資金或者可靠的資金來源及相應償債能力,應證明其自身具備足夠資金的實力,以滿足投資標的項目所需資金規(guī)模要求,具有不低于項目投資估算的投融資能力,能履行合同義務。
(4)具有履行項目所必需的技術、財務、經營等管理人員,有切實可行的經營方案和保證提供持續(xù)、穩(wěn)定、方便、及時、安全、優(yōu)質、價格合理的普遍服務能力。
(5)投標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最近三年(2015年1月1日至今)內無重大違法違規(guī)行為且無重大未決訴訟事項。
(6)投標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執(zhí)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及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信息記錄”。
(7)投標人在2015年1月1日至本項目投標文件遞交截止之日止在工程項目建設及運營期間未發(fā)生過重大安全事故及重大環(huán)境污染事件;未因安全生產事故被國家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局總局(中華人民共和國應急管理部)及各省級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局處罰;未因重大環(huán)境污染事故被國家環(huán)境保護部(中華人民共和國生態(tài)環(huán)境部)及各級環(huán)境保護部門處罰。注:(1)重大環(huán)境污染事件按照《突發(fā)環(huán)境事件信息報告辦法》(2011年中華人民共和國環(huán)境保護部令第17號)中對環(huán)境污染事件等級劃分標準進行認定;(2)重大安全生產事故按照《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2007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493號)中對安全生產事故等級劃分標準進行認定。
3.2 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參加同一合同項下的政府采購活動。本項目不接受具有關聯關系的供應商同時投標,一經發(fā)現,則所有關聯關系的供應商投標無效。
3.3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1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 2018年11月19日至 2018年11月26日,登錄“普洱市公共資源交易電子服務系統(http://www.pesggzyjyxxw.com/)”網上,憑領取的企業(yè)身份認證鎖(CA密鑰)進行網上投標報名。
未辦理企業(yè)數字證書(CA)的投標人,需要按照普洱市公共資源交易電子認證的要求,在“普洱市公共資源交易電子服務系統”完成注冊,審核通過后辦理企業(yè)數字證書(CA),辦理流程如下:
投標人首先通過“普洱市公共資源交易電子服務系統(http://www.pesggzyjyxxw.com/)”網站進行注冊,然后按網站公共服務(辦事指南及下載專區(qū))公共資源項目CA辦理流程準備齊注冊資料,最后到普洱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受理大廳4175窗口(普洱市思茅區(qū)北部區(qū)新政務服務大樓4樓)辦理CA密鑰,完成注冊。
請在辦理數字證書前先確認已具備或了解如下相關資料:
(CA窗口聯系電話——座機:0879-2130262移動座機:15758229011)
加蓋公司章的公司營業(yè)執(zhí)照、公司開戶許可證、法人身份證復印件、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以及《企業(yè)證書申請表》、《企業(yè)電子公章申請表》、《個人證書申請表》、《法定代表人電子簽名申請表》。
投標人須取得普洱市公共資源交易電子服務系統CA密鑰,在獲取時間內憑CA密鑰登錄普洱市公共資源交易電子服務系統并按網上提示自行下載項目所含格式(.zczb)的招標文件及資料。
4.1.2凡網上報名成功者,請于 2018年11月19日至 2018年11月26日,每日上午9:00時至 11:30 時,下午 14:30 時至 17:30 時(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北京時間,下同),在普洱市普平工程招標有限責任公司瀾滄分公司(瀾滄縣住建局對面辦公樓二樓)確認報名。
4.1.3 凡符合資格要求的投標人,在完成了網上報名后到現場領取招標相關資料,如只進行網上報名未到現場領取招標相關資料的,所遞交的投標文件將被拒收。
4.2 報名及購買招標文件時請法定代表人攜帶以下證件原件供審驗:
(1)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原件;
(2)法人身份證明書原件;
(3)提供2017年財務審計報告原件(2018年度新成立公司出具銀行資信證明或自成立當年的財務報表)。
(4)上述(1)至(3)項裝訂成冊的彩色復印件一份(加蓋供應商公章)。
4.3 招標文件每套售價¥:600.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標文件的遞交及相關事宜
5.1 遞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 2018 年12月12日 09時00分。
5.2 網上遞交:網上遞交網址為http://www.pesggzyjyxxw.com/,供應商須在投標截止時間前完成所有投標文件的上傳,網上確認電子簽名,并打印“上傳投標文件回執(zhí)”,投標截止時間前未完成投標文件傳輸的,視為撤回投標文件。
5.3 網上遞交投標文件后,還須到開標現場(地點為:瀾滄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開標廳(瀾滄縣溫泉路原科協樓4樓))遞交刻錄投標文件的U盤及裝訂成冊正本一份。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U盤及裝訂成冊正本),視為撤回投標文件,采購人不予受理。(注:本次招標屬于普洱市電子化平臺試運行階段,現場遞交密封完好的紙質裝訂成冊投標文件正本一份,電子投標文件應與紙質文件的內容一致,不一致時以電子投標文件文件為準。)
5.3.1 本項目為瀾滄縣公共資源交易電子化平臺全流程電子化交易的項目,評標時將采用電子評標。
5.3.2 請供應商務必攜帶編制投標文件時的加密數字證書到開標現場。
6.發(fā)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云南省政府采購網》和《云南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電子服務系統》發(fā)布。采購人和采購代理機構對其它網站或媒體轉載的公告及公告內容不承擔任何責任。
7.聯系方式
采購人:瀾滄拉祜族自治縣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
聯系人:周德云
聯系電話:13577951213
采購代理公司:普洱市普平工程招標有限責任公司
聯系人:鐘濤
聯系電話:0879-7220608
原標題:瀾滄縣生活垃圾處理工程特許經營權項目招標公告
特此聲明:
1. 本網轉載并注明自其他來源的作品,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
2. 請文章來源方確保投稿文章內容及其附屬圖片無版權爭議問題,如發(fā)生涉及內容、版權等問題,文章來源方自負相關法律責任。
3. 如涉及作品內容、版權等問題,請在作品發(fā)表之日內起一周內與本網聯系,否則視為放棄相關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