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前期的推送中我們關注各國多元的塑料政策以及我國塑料政策的現(xiàn)狀,了解中國一直面臨國內外塑料治理雙重壓力。
在這樣的背景下,2020年我國新的塑料政策動向是什么樣的?
國內各地政府具體實施方案有何異同?
國際塑料管理趨勢如何?中國在國際舞臺中扮演什么樣的角色?
我們又應該如何應對、關心什么樣的問題?
8月18日,擺脫塑縛項目專員盧蔚禎Sherry開展了《國內塑料政策分析與國際塑料政策趨勢》 講座,就國內外塑料政策趨勢進行了分析探討。
首先,Sherry聚焦于半年中的國內塑料政策趨勢。在08年國家就出臺過過一次限塑令,主要針對塑料袋使用,發(fā)布后的實施效果參差不齊、白色污染并未根源上減少。
2020年1月,為進一步解決塑料污染問題,國家九部門頒布了新限塑令(即80號文),更詳細、更全面地列出禁限塑料的要求。從日常生活購物上,到酒店和旅游景區(qū),外賣快遞,農業(yè),等各領域都做出了相應減塑要求。
4月時發(fā)布了《禁止、限制生產、銷售和使用的塑料制品目錄(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廣泛征求意見;7月九部門聯(lián)合發(fā)布的《關于扎實推進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統(tǒng)籌疫情防控和塑料治理工作,為確保2020年底《意見》階段性目標達成而發(fā)布,并同時附有限塑細化標準;9月修訂出臺的固廢法也提到工業(yè)、生活垃圾、快遞外賣等塑料制品的法律要求。
其次,針對各地區(qū)存在的地區(qū)差異和特色,限塑令的推行須結合地方實際情況,由地方政府進行執(zhí)行和管理。在限塑令出臺后的這半年中,不少地方政府(包括省政府、市政府、和一些自治州政府等)制定了相應實施方案。
Sherry回應大家,這種地方實施方案不同于實施意見,是計劃類文書,不具有“意見”那種法定權威和行政約束力,但是實施方案卻比政策的宏觀、總體性而言更側重微觀,提出具體細化的目標甚至制定量化指標。
“如果說‘實施意見’是指南針的話,那么‘實施方案’就是路線圖。”
目前已經出臺了實施方案的省和直轄市,據(jù)統(tǒng)計,有15個左右,另外有一些城市根據(jù)省的實施方案,制定了自己市的實施方案??偟脕碚f,從已發(fā)布實施方案來看,相較于限塑令,這些方案更嚴格,更具體。有的實施方案時間線更提前,并且有限塑令沒有提及的內容,針對各地方現(xiàn)狀和特色有的放矢。
以上海市為例,限塑令說的“部分領域禁止”在上海的實施方案中被細化為“率先在餐飲、賓館、酒店、郵政等重點領域禁止和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產、銷售和使用”。橙色字部分可以看出,時間線提早了一到兩年,而黃色字部分看出上海強調了政府的主導地位,而綠色字,是新增部分(零填埋)。
實施方案中,也有針對相關政府部門的要求,以及領導班子的責任分工情況。而這些都是國家限塑令文件中沒有的內容。
除了上海,也有一些市政府出臺的實施方案比較籠統(tǒng),但其市政府出臺的文件與其省政府類似。除了市政府(市發(fā)改委)這種統(tǒng)籌的部門,也有一些比如旅游局這種具體管理某一領域的部門發(fā)布了限塑實施方案。例如云南的黔西南州A級旅游景區(qū),針對景區(qū)的塑料使用,酒店、餐廳、農家樂等旅游相關產業(yè)的塑料使用限制提出了要求,比如推廣可重復使用的布袋,酒店不提供一次性日用品等要求,同時也對工作步驟做出了階段性推進要求。
對于實施方案的不足,Sherry提到,不討論細節(jié)的情況下,綜合各地的實施方案來看,雖然有提到禁止的塑料以及提到了禁止使用場景,國家如今正大力推廣可降解塑料和可堆肥塑料作為替代產品,而用可降解塑料作為替代品是否真的是減塑?即使有了替代產品,那么塑料用量真的會下降嗎?當可降解成為一種借口后,是不是人們用起來更沒有罪惡感,是否塑料用量沒有變化?后端處理設施等是否已經完善?這些問題都值得思考。
此外,我們還可以看到,上海有零填埋的決心,填埋消耗大量土地并且容易造成水土污染,但是這零填埋的解決方案是可重復、可循環(huán),還是能源化(也就是我們俗說的焚燒)?這在方案里并無體現(xiàn),也存在讓人擔憂的情況。
回顧了國內現(xiàn)行塑料政策后,Sherry將目光看向國外,在全球塑料污染治理的大背景下分析了國際塑料治理政策的走向以及中國的參與及國際合作。
Sherry提到,由于涉及國家與國家之間關系,比起政策,條約和公約的表述更為準確。而在各種關于塑料污染治理的國際條約中,最著名且影響最大當屬巴塞爾公約,它于1989年通過,1992年生效,共有187個締約國,其中中國于1990年加入。
中國代表團赴巴塞爾公約、鹿特丹公約、斯德哥爾摩公約2015年締約方大會 圖|中國固廢化學品管理網
巴塞爾公約是全球首個規(guī)范危險廢物越境轉移和環(huán)境無害化管理的綜合性國際文書,旨在保護人類健康和環(huán)境免受危險廢物和其他廢物的產生、轉移和處置可能造成的不利影響。
然而,最初塑料類的廢物大部分都不包含在巴塞爾公約的危險廢物目錄里,不受轉移限制。這也就給一些發(fā)達國家“偷偷”向發(fā)展中國家出口塑料垃圾創(chuàng)造了機會。聯(lián)合國數(shù)據(jù)顯示,2018年間,德國、美國和日本去年出口塑料垃圾均超過100萬噸。
發(fā)達國家向發(fā)展中國家轉移垃圾 圖|騰訊看點
為了制止這一情況,以及更好地應對海洋塑料問題,挪威于2018年6月提出巴塞爾公約修正案草案,旨在將塑料廢物列入了危廢目錄。這一修正案獲得與會代表壓倒性的支持,于2019年5月《巴塞爾公約》第十四次締約大會上通過。至此,猖獗的塑料垃圾出口行為被逐漸遏制。
挪威代表在《巴塞爾公約》不設名額限制工作組第11次會議上提出修約提案 圖|中國循環(huán)經濟
例如剛剛漢強老師提到了美國仍在出口廢塑料,那美國不是違反公約了嗎?噢? 這還真沒有,因為美國不是巴塞爾公約的締約國,不受公約限制。美國雖于1990年簽署了《巴塞爾公約》,但這一公約遲遲未在美國獲國會批準生效,因此美國至今仍是這一重要環(huán)保公約的“局外人”。
中國洋垃圾禁令后,美國將垃圾轉移到東南亞等國家 圖|路透社
因此我們發(fā)現(xiàn),當國家不是公約締約時,便無義務承擔公約責任,所以美國還在繼續(xù)轉移它的垃圾。由此也可以看出,國際公約本身并不會對締約國進行直接執(zhí)法,公約履行需要通過各國國內立法來實現(xiàn),這便容易導致執(zhí)行情況不一且難以得到保障。
除了巴塞爾公約之外,中國還加入了其他一些塑料污染國際公約,并都發(fā)揮著較為積極的作用。
最后,Sherry回顧了各國國內塑料治理相關政策,并對當前各國的禁塑趨勢及公眾行動方向進行了總結。這也是本次講座的小重點啦,敲黑板?。?/p>
在各種趨勢中,Sherry希望大家特別關注可降解塑料推廣這一點,她認為目前可降解塑料推廣需要的基礎設施仍然不足,源頭減量應被重點關注,僅僅使用替代產品去覆蓋原有的問題是不可行的。這也包括紙袋、紙吸管的使用,這些產品的本質也是一次性產品,在生產過程中都會制造一定的污染。只有從源頭減量出發(fā),自帶可重復使用的吸管及布袋,才能真正促進塑料污染問題的解決。
(編輯:逍遙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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